活动背景:
一方水土,一方情深。为深入贯彻乡村振兴战略,生动讲好广州乡村振兴故事,凝聚全民参与乡村振兴的强大合力,现面向全市发起“我为我的乡村代言” 全民征集活动,诚邀每一位热爱家乡、关注乡村的市民、乡土创作者、会员单位、高校学子踊跃投稿,用镜头和文字为广州的乡村文旅、乡村好物、乡村生活代言,让乡村的好风光、好味道、好故事被更多人看见。获奖创作者将颁发荣誉证书,获得官方宣传曝光与全网多平台展播
主办方:广州市网络文化协会
一、征集对象
在广州生活、工作、学习的个人,广州高校在校学生,协会会员单位,以及以广州乡村为创作对象的创作者或团队。
二、征集方向(参考)
1、乡村文旅推广:记录乡村山水田园、民俗节庆、红色文化、非遗技艺、古村古镇、精品民宿、乡村咖啡与田园生活等文旅场景;
2、乡村好物推荐:推荐广州本地特色农产品、乡村手作、非遗好物、土特产伴手礼等,讲好产品背后的产地故事(涉及食品、农产品、地理标志、非遗产品的,投稿者应确保资质和宣传表述合法,不得夸大功效;涉及商业合作的应标注“广告/合作”)
3、乡村生活记录:记录乡村日常烟火、新农人创业、乡村治理、和美乡村建设、返乡青年奋斗等真实生活瞬间。
三、投稿作品要求
1.真实性:核心事实真实,允许艺术化表达;不得编造产地、功效、人物身份、治理成效,无侵权,不涉及违法违规及违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内容;
2.原创或拥有合法授权:投稿者须为作品原创作者,拥有完整版权,不侵犯第三方权益;
3.形式不限:短视频、图文、海报均可,短视频横屏 / 竖屏均可,画面清晰、表达生动;
4.导向性:内容积极向上,展现乡村振兴正能量,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5.一人可投多件,鼓励持续创作、连续投稿。
6.AI生成内容需显著标注;不得搬运、洗稿、未授权二创;
7.涉及未成年人、村民肖像、隐私信息需打码或取得监护人/本人同意;无人机拍摄遵守空域规定;不得进入未开放区域、破坏农作物和环境。
四、征集时间
征集期:2026年 11 月2日 — 2026年 12月 15 日24:00
结果展示:作品将通过官方评审,并评选出的优秀作品将通过协会及合作平台集中展播,纳入乡村振兴素材库,并通过 “穗网公益汇” 云展厅、线下公益展集中展示。
五、参与方式
可在在抖音/视频号/小红书/微博/B站等各平台公开发布,添加话题#我是百千万分之一,作品将会纳入活动作品集,即为参与本次活动。
六、活动权益
1、获奖创作者颁发荣誉证书,获得官方宣传曝光与全网多平台展播;
2、优秀作品获得协会平台流量扶持与宣传推荐;
3、作品纳入乡村振兴素材库,长期用于公益宣传与乡村推广;
4、优先参与乡村振兴主题分享会、实地采风、创作者交流等活动,链接本地文旅、宣传资源。
七、版权与授权
投稿者保证作品原创或已获合法授权,涉及肖像、音乐、字体、商标、非遗、农产品资质等已取得授权;主办方享有非独家、不可转让的公益展播使用权,期限建议3年,署名作者,必要剪辑不得歪曲原意;侵权责任由投稿者承担;个人信息仅用于活动。未成年人投稿需监护人同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