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日是个人信息保护法实施5周年。2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一批依法保护公民个人信息典型案例,聚焦当前侵犯公民个人信息违法犯罪的新特点、新趋势,揭示了这一违法犯罪的严重危害后果,指导各地检察机关依法惩治此类违法犯罪,持续深化融合履职,依法维护公民个人信息权益。
数字经济时代,信息与数据的价值愈发凸显。随着个人信息处理的场景持续扩大,个人信息泄露事件不断涌现,各式各样的套路陷阱让人眼花缭乱。在社交媒体发布的个人照片、地址、电话号码、生日等,很容易被相关平台获取;注册APP、小程序时填报的资料,可能遭遇过度采集、后台违规上传……隐私信息被泄露、个人数据被违规倒卖,不仅给人们生活造成困扰,更带来了财物、人身安全隐患。
乱象频仍,何以屡禁不绝?仔细推究,公民隐私和个人信息难以得到有效保障,主要原因往往在于个别主体在信息收集阶段未经用户同意擅自采集,或是超范围、非必要索权;在存储、使用阶段又疏于管理,甚至受利益驱使非法流转、出售信息,由此形成了一条黑色利益链。
与此同时,随着技术的演进,非法采集、盗取个人信息的行为和手段也更具欺骗性、迷惑性,进一步给监管和治理增加了难度。在最高检披露的一起案例中,不法分子运用“爬虫”程序非法入侵某三甲肿瘤专科医院服务器,窃取“患者个人信息”“门诊医嘱数据”等信息,并将部分医疗数据出售牟利,既侵害了众多不特定患者的合法权益,更危及公共卫生安全。
身处数字时代,解好信息保护这一道题,需要立法机关、监管部门、企业等多方协同发力,打好“组合拳”,合力筑牢个人信息安全的“防火墙”。
夯实法治之“盾”。为充分保护个人信息,近年来,我国不断加快立法进程,已陆续出台、修订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网络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及专门性法律个人信息保护法。但网络侵权手法持续翻新,新场景不断涌现,现有法律法规很难涵盖不断出现的新问题。因此法律规制需要紧跟技术发展步伐,持续细化完善规则,清晰划定行为红线,同时完善针对侵犯个人信息行为的救济途径。
磨利监管之“剑”。当前一些侵犯个人信息行为已经形成分工明确的黑灰产业链,必须坚持全链条打击、溯源治理。各监管部门要协同联动、主动靠前,坚持从严执法、一查到底,紧盯信息采集、存储、共享、披露全流程,深挖背后利益链条,重拳斩断非法牟利通道;健全常态化巡查、专项整治机制,持续压缩违法空间,让不法分子无处藏身、无利可图。
守好防护之“门”。如今不少平台、企业热衷于收集数据,却在安全管护上投入不足,内控机制缺位,极易造成信息泄露、权益受损。作为海量信息的存储和处理“大户”,平台、企业必须恪守“合法、正当、必要”原则,常态化开展风险自查,压紧压实主体责任,守住法律与伦理底线,当好个人信息可靠的“守门人”。
数据被誉为数字时代的“石油”,个人信息保护是一项长期性、系统性工作。如何在技术进步、产业发展与个人信息安全之间找到平衡点,不仅关乎每一个人的人格权益,更事关数字社会行稳致远,务必久久为功、协同善治。
广州日报评论员 付迎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