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以来,广东不断强化社会救助改革创新,推动社会救助由“保生存”向“保基本、暖民心、防风险、促发展”拓展。12月26日,广东省新闻办举行《关于改革创新体制机制健全社会救助体系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新闻发布会,介绍《若干措施》的出台背景、主要内容、特色亮点,并解答当前广东在社会救助方面的措施和便民利民举措。
据介绍,广东连续14年将“提高低保、特困人员等保障水平”列入省十件民生实事,社会救助保障标准保持全国前列。目前已将教育、农业农村、残联等12个部门的教育助学资助对象、脱贫不稳定户、重度残疾人等18类困难群众共近490万人纳入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范围,及时有效开展常态化救助帮扶,有力保障全省低保、特困、低保边缘和支出型困难家庭成员等近160万名低收入人口的基本生活。
“粤众扶”综合救助信息系统已于今年上线
本次出台的《若干措施》包括6部分27项内容,结合了广东工作实际,聚焦政策、对象、服务、要素、组织全覆盖等5个方面进行创新。省民政厅副厅长陈奇介绍了《若干措施》的相关情况。
在服务对象覆盖方面,广东明确低收入人口的范围主要包括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特困人员、防止返贫监测对象、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成员等。在政策覆盖方面,广东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在做好户籍人员救助保障的同时,积极探索将保障范围拓展覆盖到符合条件的常住人口;统筹社会救助城乡发展,推动缩小救助标准城乡差距,城乡基本公共服务逐步实现标准统一、制度并轨。陈奇表示,目前广东正在升级改造跨层级、跨地域、跨系统、跨部门的“粤众扶”综合救助信息系统,加快形成“一户(人)一条救助链”的低收入人口救助帮扶闭环运行机制。
“广东细化了服务类社会救助、慈善帮扶等措施,如做好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生活照护,加强集中供养孤儿照料护理,支持设立社会救助慈善基金等,使救助帮扶针对性、操作性更强。”陈奇表示,广东充分发挥多方力量,深入实施“广东兜底民生服务社会工作双百工程”,整合社会救助经办人员等基层服务力量,组建近3万名“双百”社工队伍,确保每个镇、每个村至少有1名“双百”社工,为困难群众和特殊群体提供政策落实、心理疏导、资源链接、能力提升、社会融入等专业服务,提高基层社会救助经办服务能力,打通社会救助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若干措施》中提出哪些便民利民的社会救助改革举措?陈奇介绍,全力推进服务类社会救助,为困难群众提供“物质+服务”救助方式;统筹建设“粤众扶”综合救助信息系统,系统已于今年1月初步建成并上线运行,现已整合12个部门、54家商业银行的30类数据,确保数据共享、动态更新,推动实现困难群众“进一个门、办所有事”。“此外,广东支持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救助,推动社会救助资源由以政府主导,向引导更多社会力量参与供给、精准对接需求方向发展,进一步推动社会救助从‘单一主体’向‘多元共担’格局转变,激发全社会共同参与社会救助的活力。”陈奇说。
特困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救助比例达100%
近年来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偶有发生,社会各界都极为关注,《若干措施》对医疗救助工作提出了相应的要求。发布会现场,广东省医保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李锦汤介绍了当前广东医疗救助政策以及接下来将如何继续推进医疗救助。
据介绍,目前广东医疗救助政策主要从参保缴费、待遇享受两个方面发力。在参保缴费方面,包括特困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低保对象、低保边缘家庭成员、农村易返贫致贫人口等在内的各类收入型医疗救助对象,政府资助其参加城乡居民医保,个人无需缴费即可纳入基本医疗保障制度范围,享受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相关待遇,消除了此类对象参保缴费的负担,避免出现断保、漏保的情况。2024年前三季度,全省共支出8.61亿元,帮助219万名救助对象参加城乡居民医保。
在待遇享受方面,广东适当提高了医疗救助对象的医疗保障水平,医疗救助对象的合规医疗费用,在基本医保、大病保险等报销后,按照对象的类别予以分类救助。其中,特困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救助比例为100%,低保对象、农村易返贫致贫人口不低于80%,其余救助对象不低于70%。2024年前三季度,全省共支出17.79亿元用于门诊和住院救助,救助人次达到655万人次。
“结合此次出台的《若干措施》具体要求,广东将坚持两手抓,重点解决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进一步优化医疗救助经办工作,做实做优医疗救助与基本医保、大病保险‘一站式’结算服务,减轻困难群众跑腿、垫资负担。”李锦汤表示。
文/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杨朝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