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3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下称《意见》)。会议指出,要把规范行政检查作为明年规范涉企执法专项行动的重要内容,及时解决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加大对乱检查的查处力度,严肃责任追究。
涉企行政检查是行政执法主体履行行政管理职责的重要方式,初衷是为了规范和引导企业依法经营。但在实践中,一些地方和部门涉企行政检查乱作为问题时有发生,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和营商环境改善。尤其近期涉企执法问题频频引起争议,比如个别地方检查主体多、检查内容多、检查频次多、检查标准不一,甚至随意检查、重复检查,让一些企业颇有压力。
近期,多场高规格会议就规范涉企执法提出要求,释放出纾困民营经济、力挺民企发展的坚定信号。9月26日召开的中央政治局会议指出,要帮助企业渡过难关,进一步规范涉企执法、监管行为。10月8日,国务院总理李强主持召开经济形势专家和企业家座谈会时提出,坚决治理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等问题,不断优化营商环境,激发企业活力。同日,在国新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国家发展改革委主任郑栅洁表示,要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单位涉企行政执法行为,更多采取包容审慎监管和柔性执法方式,不能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执法,不能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刚刚结束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也提出开展规范涉企执法专项行动。
行政检查是行政执法的前提和基础。行政检查不规范,必然导致执法乱象频出。由此可见,《意见》的出台实施,回应企业期待、直面发展痛点,也是解决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等问题的务实之举。
导致乱检查和违规执法的成因很多,既有惯性思维、作风问题,也有利益驱动。比如个别部门、执法单位就动起了“以罚增收”的歪脑筋。这种做法不仅严重影响执法公信力,破坏营商环境,更挫伤民营企业家投资信心,阻碍经济可持续发展。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说到底都是权力运行失范的结果。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和执法,既是对违规行为的纠偏,也是建设法治政府的题中之义。而让行政权力始终在法治轨道上运行,正是规范涉企执法行为的治本之策。
“能不能做到依法治国,关键在于党能不能坚持依法执政,各级政府能不能坚持依法行政。”行政机关作为实施法律法规的重要主体,更要带头执法、严格执法、公平执法。要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妥善把握力度,着力提升精准度,努力做到既不缺位,也不越位。要加强行政检查执法监督,减少入企检查频次,杜绝随意检查,切实减少对经营主体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干扰。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的相关执法人员,要依法依规严肃问责,及时通报曝光,强化震慑。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严格规范涉企检查行为,为其定下标准、立好规矩,从源头上遏制乱检查,守住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执法的红线,绝不允许任何人和任何部门凌驾于法律之上,这样才能让企业家放心投资、安心经营、专心发展。
(广州日报评论员 谭敏)